- dragon
- 尊敬的律师,您好!2004年开始我在一家企业工作,当时该企业未帮我交纳社保。为了不使社保中养老保险中断,自己交到2005年5月,至2005年,该企业帮交社保。现在我申请离职,企业也给予办理,但从最近的4个月的养老保险也拖着未交。且个人住房公积金一直扣除也并未交纳。请问两点:1)我通过何种途径要回最近的社保和公积金2)最早期间应由公司交但是自己交的一部分保险是否可以追回,如果可以追回,在此期间个人交纳是按当时最低标准交纳的并未按当时实际工资交纳,我可以追回的标准是按自己交的那一部分还是企业实际应替我们交的那个部分。其间的医保和失业保险个人也未交,可以追回吗?谢谢!盼复。
- 200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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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社会保险问题只能通过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解决。公积金问题建议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询问,并举报。
- 200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