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付颖
-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与公司签定协议后七月二号报到,报到时以办户口为名收走了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还要我填写一张担保书,到我离开公司才可以把它们还给我,如果并不交齐,不给我们办上岗手续,并且要试用期以后才和我们签定合同。现在我想要回原件,他们就我违约,不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就算我不要回证件,如果我叫不了担保书,也要我付违约金。这是不是合理要求?
- 2003年07月05日
-
-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立即到人事局投诉,并且因为双方就劳动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双方均无责任,你不到该公司工作,自行在北京市找工作就是了。
- 2003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