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教师
- 我是江西崇仁县一所小学的教师,86年参加工作,属于全民所有制合同制职工编制,单位里一共有十多名教师属这种编制,而且多名已取得中级职称,86年到93年9月,单位都一直为我们交了社保,我们私人部分也由单位代扣(从工资表中代扣)并交了,而且私人部分,一直为我们代扣到95年,但从93年9月以后,单位就没给我们交过社保费,单位部分没交,私人部分扣了我们的也没跟我们交,因此从93年到2003年,我们每人有近9千元社保费未交,其中单位占近7千元/人,我们私人想把私人部分全交掉,社保局又不肯,说要和单位的一起交。单位不跟我们交,说没有钱,新的校领导还说是历史遗留问题,新领导是2000年来的,也有3年未交,到现在也未交一分钱;如果不交社保,我们退休时就没有退休费,请问怎样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急切盼望答复。谢谢!
- 2004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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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建议您们以后吸取教训。
- 2004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