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玲
- ,今天我打电话给校长说辞职去年7月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学校在和教师们签定合同时,校长要求每个教师必须在合同上注明"如有违约,应赔偿学校相关损失2000元人民币",合同期为1 年.由于待遇实在太低,而我又是外地人,2003 年才毕业的本科生,于是3月7号--3 月12号我便请假回家和父母商量了一下,今天我打电话给校长说辞职.辞职信也写好了,寄可以吗?还是必须亲自交到校长手中?我必须赔2000元吗?我的工资到什么时候停发?住房公积金能拿到吗?保险金这些该怎么处理?
- 2005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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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教师不受保护
- 2005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