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娟娟
- 你好!请你在百忙之中一定要给予解答,谢谢!
我是杭州的一位咨询者,我在现在的公司已经工作了4个多月了,并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我订在5月份结婚的,但是去请婚假时被老板告知我没有婚假,因为公司的<<员工手册>>上是这样规定的:服务满一年享受带薪婚假5天。因为我还没有达到一年,只能请事假,一天要扣50元工资,我觉得公司的规定不合理。
有以下疑问:1.现在国家规定晚婚的婚假是怎样的?(我今年已经30岁了,是第一次结婚)2.公司的规定是不是应该服从国家的规定才行的?3.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 2006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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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愉忠
- 朱愉忠律师
- 你好:
你属于晚婚。公司的规章制度应该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所以,你可以继续同公司进行交涉。必要时可以向主管机关进行反映
- 2006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