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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户口和交纳保险金的问题

[已解答]
0人同问
梅军
我去年与一家在沪的港资企业签定了劳动合同,公司帮我把户口办到了公司集体户口上.劳动合同中规定工作满一年后违约,要交违约金6000,工作满二年后违约金是3000元,请问现在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半的时候提出违约,那么我应交违约金为多少?这份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金这样的规定有效吗?
还有如果有现在不交违约金,户口暂放在原单位,过几年后再来调户口行吗?还有我在新的单位里如果没有户口,他能帮我交四金(四项保险金)吗?如果原单位在我不交纳违约金的时候连退工证都不给我办呢?现在的单位应该怎么给我交纳保险金?
谢谢大律师!
2002年12月09日
梅军
请杨律师着重帮我解决下面这个问题:
能不能先不交违约金,户口档案放在原单位,等我以后凑够了钱后再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而这期间新的公司能否给我交纳四金?
1970年01月01日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新的公司能给交纳四金.
2002年12月11日
问题标签: 劳动合同 违约金 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