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静
- 林律师: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您:我的丈夫在我哺乳期内与别的女人多次发生性关系(女方口头也承认了),并在此期间持续四个月不给我母子寄钱(他在外打工),造成感情破裂,叫回来到民政局离婚却因他户口不在我省且未带在身边而失败,他回去后不肯再来办理,并不再与我联系.请问:这个婚姻我怎样才能离?起诉书怎么写? 焦急等待您的回待复.
- 2007年01月20日
-
- 林巍
- 林巍 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
- 根据你的表述,作如下答复:
1、协议离婚最快捷;
2、如果出现婚姻法规定的情形即他与别人同居,你需要取得证据,可以电话录音。在这里,你需要区别同居和多次发生性关系在离婚案件的区别,前者属于离婚的法定情形,而后者充其量仅仅是感情破裂的情形,需要证明,否则则需要分局两年以上。
3、如果不能取得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如果不成,半年后再起诉至法院,表示你们感情确实破裂。
4、如果你取得证据,你还可以主张赔偿,在财产的分割上,法院会以照顾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诉状格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年龄,民族,籍贯,住址。
电话:
被告:同上
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2、判令分割财产(自己列各详细的财产清单);
3、判令孩子归原告;
4、判令被告赔偿原告 元;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把你们何时结婚的时间,以及事实后他与别人同居或发生性关系的事实进行表述即可。
基于上述事实,你们之间已经没有感情存在的基础,要求法院同情一个弱女的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姓名
年月日
附:结婚证复印件
录音证明
- 2007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