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丽丽
- 杨律师您好!
开门见山吧,有点急!望见谅!前夫用我的身份证开银行帐户并使用以久,因前不久我的钱包丢失,随即挂失我名下所有卡,后他打电话通知我说他的钱在里面有2万,后来我取了出来!我们前几天法庭裁判离婚,财产平分我15万多,后来我查银行房子贷款,他骗了我4万,平分我应得2万,在15日之内我们有权上诉!现在他说那2万(我取出的那2万,卡已被我消户)抵了!再给我13万!我不同意!他说他有与可户交易的银行帐单可作证钱是他的!我想问下,在我户名下的钱他有权利索取吗?
- 2008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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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我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你咨询当地律师
- 2008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