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姨
- 我今年53岁,1997年我单位(商场)全部承包出去,当时人员两类分离:一是报上岗的,要交5000元给老板打工;二是报下岗的。当时我不报下岗也不报上岗。就申请内部退休,跟留守人员(即办公室人员)靠租金领取工资,一直领到1998年8月份,之后单位就没有再给了(由于承包的老板没有付租金),到了2000年9月正式退休。单位于2000年9月破产了,留守人员有拖欠工资补发。请问专家,我1998年8月份到2000年8月之间的工资算不算拖欠工资?
- 2003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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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不算
- 2003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