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保川
- 你好!
我是重庆偌电公司的
我单位于2008年8月5日在信诚电子处购买了欧姆龙原装100只继电器共计人民币2800元,此款于8月5日9点17分已汇入到卢永弟的交通银行6222601310007048929帐户中,(有汇款凭证)当我公司收到此货(有收货快递凭证)后当时就发现一些瑕疵,要求退货,此货于2008年8月23日退回你单位,(新兴电子商城511室)电话0754-82333331 手机:13556438882卢永弟收,电子回单显示,你方已签收,有发货货快递凭证)。由于信诚电子所提供的货已经影响到我单位的正常生产,经公司决定取消对信诚电子的采购计划,要求信诚电子及时退回货款,他们现在连电话都不接我们的,货款也不退,他们这种行为属于商业欺诈吗?我能公安机关立案吗?要怎么样才可以追回此笔货款?
望能回复谢谢!
电话:8608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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