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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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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同问
胡敏
你好!我是移动公司的一位前台营业员,我在06年11月怀孕(不知情下)由于公司12月组织体检拍了胸透,医生建设流产,07年9月发现宫外孕,有医院出示的住院证明及请假条,共28天,在假期期间领导以不能胜任该工作为由建议我辞职(并未明示,只是有这种意思),在这二次流产期间我并未享受到法律规定的休假及产假待遇,全部以病假计算并扣除了全月工资,请问这是否合理?公司在此期间让我辞职是否合理?期待您的回答,谢谢!
2007年12月18日
张立德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是否享受产假工资等产假待遇,看您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可拒绝辞职。
2007年12月27日
问题标签: 工资 产假 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