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GITION
- 律师你好!我的母亲前段时间出了车祸,现已出院了,关于赔偿的问题,我想了解下。
住院3个月,医疗费16多点,伤残还没有做,妈妈现在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走路,脑袋有局部功能坏死,需要做2次修补手术,费用得35000,像这种情况,一般能定几级伤残?妈妈今年54岁了,丹东市凤城县城镇户口。
能不能帮我计算下,能获多少赔偿?最多多少?最少多少?我心里有个数。
还有,如果我们对交警部门的调解不满意,打官司的话,是不是非常的麻烦?
谢谢你的回复!!
- 2006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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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锦虹
- 要看出车货哪一方违反交通规则. 如果是司机, 他就应赔偿所有的医疗费用, 由于你不服交通部所提出的费用 , 可以诉讼到法院, 请求给予造成的精神损失费和生活不能自理后的生活费. 写诉讼时, 要写明家境不好, 没有很多的生活来源等对自己有利的因素.这样胜诉的机会就多
- 200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