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子
- 我的同学是2002年6月毕业分配到北京某国营企业的大学生。记得他在2001年底与这家国营企业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用人单位曾口头承诺马上要成立一家装饰公司,所以我这个同学才与这家北京某国营企业签定了协议,但由于当时没有经验并没有让用人单位留下书面的承诺。
而且在我这个同学在做毕业设计的同时,这家北京国营企业的有关领导打电话到学校,并找到我的同学,希望他能到北京这家企业做毕业设计,并又一次强调装饰公司马上要成立,正在招兵买马,但由于我这个同学他在省建筑设计院已开始做毕业设计,因此回绝了北京的用人单位。但等到毕业之后,2002年8月我的同学到北京这家国营企业报到之后,装饰公司还是没有成立,他自己也感觉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而且他现在所从事的工作与专业严重不对口,一直到现在,他才准备决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要辞职,但用人单位依据在毕业时的就业协议书和补充条款,毕业生到单位报道后,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间不准许流动。见习期后实行五年服务期,服务期满五年后,本条协议自行解除。服务期未满五年自行要求离开单位的,需向用人单位交纳违约金,按每未满一年2000元计算。而外地生源毕业生进京除遵守以上补充条款外,还应履行以下条款:
服务期未满五年自行要求离开单位的,需向用人单位交纳进京户口违约金,按每未满一年10000元计算。
我的同学要按用人单位协议上规定的要交足足6万元,他觉得很不合理,而且除了这个协议之外,用人单位只和他签定了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劳动合同,并没有签定服务期为五年的劳动合同,而且现在见习期已结束,现在正在办理转正手续。我的同学觉得,发生辞职这样的情况,不只是他个人的 问题,而且用人单位在签定协议同时并没有履行他们的承诺(虽然这个 承诺只是口头的),用人单位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所以6万元的违约金我同学觉得不合理,但是他又想把户口和档案转出来,杨律师能不能帮帮我的同学,帮他分析一下,他的情况能不能不交或少交违约金来处理一下?因为6万元对于他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真的还是一个大难题!!!我同学觉得那些补充条款太不合理了,杨律师,您怎么看待这件事情,请您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敬候佳音!!!谢谢!!!(一个无助的大学生)
是不是要仲裁,那么请问仲裁的期限和时效是多长时间?
- 2003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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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你可以提起仲裁,时间为60天。
- 2003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