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nyi
- 陈律师:
您好!我是今年3月份毕业的一名研究生,和一家国企签了3年合约,违约金5000(一个月的实习工资),4月10日开始上班,实习期3个月,7月初签劳动合同。现因公司给我的待遇与面试时说得不一样,而合约上也没写明,所以准备跳槽,但现在公司帮办上海户口要6月底才能搞好,想请问如果我在劳动合同签约前即实习期内毁约是否要交纳违约金?另外就是,在劳动合约签约后,如果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是不是不用交纳违约金?
谢谢!
- 2006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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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你所说的实习期,并不是劳动法律中试用期,因此,在此期间违约,当然要交违约金。
提前一个月终止合同,是你的权利,但由此给单位造成的损失,你应该赔偿,这些损失包括单位为录用你而产生的费用等。可以不用交违约金
- 2006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