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旭
- 您好!
我是2001届的毕业生,到公司工作快一年了,当时公司是直接到学校找的人,并不是有人直接去学校,而是用电话通过老师和我做的联系。公司的性质是私营的,当时来公司的时候和公司签定了五年的劳动合同。由于个人原因,我现在想辞职离开该公司。当时合同上规定如我未工作满五年,要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条款有如下三点:
1、甲方录用乙方中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训费用。
3、对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我想请问一下,第一条指出的费用是否是指公司给我办户口等的费用?这些费用有一部分是公司代交的(交给人才市场的档案管理费),这部分钱我也向公司写了欠条,还有一部分是我自己交的。还包括有其他费用吗?
我是2002年5月13日交的辞职报告,和公司负责人也谈过。据他说,关于第二条,我也得交纳违约金。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是搞软件开发的,刚从学校毕业来到公司时我对公司的开发产品一点不了解,然后公司就给出了开发的原代码给我看,而且叫我不明白的可以问同事(当时公司开发的系统并没有开发文档,也就是只有机器代码,没有说明怎么开发实现的),公司现在说,在当时试用期我没做什么开发,而且公司同事也教我了必要的开发工具使用,这就要交教育、培训费用。对于这点我个人不能认同,请问,事情真如他所说的,我要交纳这笔费用吗?
我在2002年5月13日交辞职报告前公司并没有对于我做这项工作的签约项目,但据说可能最近就会有,我当时到现在的工作就是改良公司原有的服务系统,对以后的工作肯定是有用的。现在公司说,如果我走了,那没人会我现在的工作,那势必会影响公司接下来要进行的工作,造成公司的损失,这样也就是说我得赔偿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我个人认为,没人接手我的工作(只是公司这么说,实际开发原服务系统的人还在,现在的开发也是依据原系统进行的二次开发),那应该是公司后备人员储蓄的问题,这也是我的错?公司的这种说法对吗?如果真如他所说,那我最多会交多少违约金?
除了上述的条款外,我还会有其他要付的违约金吗?比如对年限不足的赔偿。会按我工资的百分之多少赔偿,您能告诉我大概会是怎么样的情况吗?
还有,劳动合同上写明我必须提前30天交辞职报告,公司必须给我办理相关手续,请问有什么样的手续我需注意?如果30天后,公司不给我办理相关手续,我可以自己离开公司吗?
最后还有一点,在劳动合同上写明“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意外人生保险,意外医疗保险”但知道现在公司都还没有给我办理。而且我找到公司经理,他告诉我这些福利只能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才办理。可是在签约时并没有人这么告诉我,而且合同上也没有一年的限定,那在这种福利待遇上公司可以这么机动处理吗?公司这么做是对的吗?如果不对,我该怎么做?
热盼您的回信!
谢谢
- 2002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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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建议你直接向律师咨询。
- 2002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