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锡浩
- 律师:
您好!去年毕业后进了一家台资公司,由于私人原因合同期未满我自己辞职了,按当时签的劳动合同规定我要赔职前培训费用及户口违约金共4700元。离职那天公司要我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采取法律手段起诉公司,并于3月内还清违约金,逾期一切后果自己负责。不赔的话公司不开具户口迁出证明,是不是户口就迁不走了?
公司说若户口三个月不迁走,以后永远留在那个地方了!
请教律师,该公司做法是否合法?我能否不赔违约金可以迁走户口?
公司有权力扣押公民的户口吗?
谢谢了!!!!
- 2006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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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付克
- 阎付克律师
- 公司扣留你的户口是不对的,但是公司和你签订的退回培训费你也应该支付。如果金额过高可以相互协商。
- 2006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