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如
- 我是1999年毕业生,和一国企签订合同。5年,如果中途辞职,违约金是一年一万。我现在月收入1200元。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劳动合同是不是合法的,违约金应不应该交。谢谢
- 2005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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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应当不超过前12月的工资
- 2005年04月27日
- 张如
- 忘了问一句,我在天津工作,并签订了合同,我想问问“违约金的总额不应超过前12个月的工资”在天津试不试用,如果我想和公司解除合同,怎佯做才能顺利要回我的档案和户口,因为我想考研究生。谢谢杨律师!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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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不清楚天津的劳动法规
- 2005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