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华
律师您好:
我在一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由于效益不好,每月只发档案工资的60%,现在单位要改制,每月欠发的40%能不能补发?我的老公在差额事业单位工作,每月只发财政拨付的部分,单位也要改制,欠发的部分应不应该补发,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请您给说一下,谢谢
- 2005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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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单位的做法当然违反劳动法律规定,但在很多单位却确实存在财务困难的问题,这就是法律规定与社会现实间的矛盾问题,具体的法律依据请参考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条例。
- 2005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