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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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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同问
金金
我是2004年7月9日到公司的,9月转正,今天经理告诉我只有两天年假。
下面是我们公司发的关于休年假的制度,请问是否合理?“根据公司制度,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以享受年休假5日,但是计算日期是上一年12月31日截止。它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满一年后方可申请休年休假期;
2.年休假的标准是服务满一年有5日;
3.计算都是截止到上年度12月31日,按比例享受;这个主要是方便计算。
举例说明:
如果2004年7月1日进入公司员工,到今年7月可以休年休假的天数应该是2天,到了2006年1月1日可以休的年休假就是5天了,今后每到次年初都是5天。”
2005年10月12日
朱愉忠
朱愉忠律师
你好:
个人认为你所说的年假,应该是带薪年休假。
我国劳动法对此有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
但是目前国务院尚未颁布具体的带薪年修办法。所以,你可以参照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
综上,你单位应该不能按照公历年来制订年休假制度,而应该按照实际的联系工作时间来计算。
2005年10月13日
问题标签: 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