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顾耀文
- 2000年起,我在一家企业做维修电工(常日班),为了维护设备正常运转,企业安排我每4天值1次班,既16:30至次日早上8:00,晚上21:30以后可以睡觉,这样给我1天加班费或1天调休,但我觉得不合理,企业应该给我更多补偿,因为:1,半夜以后经常修机器;2,睡觉的地方就是工作的地方,离开机器只有20米左右,声音90分贝以上;3,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请问我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前几年的补偿?
- 2003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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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可以
- 2003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