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学芹
- 你好:我在一家机械厂工作。当初我应聘的时候说给我们上保险,可是我都工作六个月了还没上保险,况且也没签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辞退我,我怎么拿补偿金?如果我先离职,我能拿补偿金吗?补偿金如何计算?
- 2010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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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昊斌
- 联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央电视台东方名家特邀讲师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具备法定理由,否则属于违法,需向劳动者支付数额相当于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
若单位无故辞退你,建议你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为劳动者上社保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以寻求权利救济。
- 201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