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哲
-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没有履行关于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条款,我可以要到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吗?
- 2003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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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olstar
- 企业是因为什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你个人是否有过失?
- 2003年04月30日
- 小哲
- 没有过失,就是单位但方面解除合同(依据不能胜任新工作岗位为理由),赔偿金同意支付,但没有履行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条款,我看过这方面的案例,说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30日工资的代通知金。请问这个有什么条例或依据可以参考吗?
- 1970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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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山
- 不能胜任新工作岗位――不能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果你不同意新的工作岗位,原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用调换工作岗位的手段来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一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同不能说变就变,如果这样单位里的职工就可以就用,想辞就辞;企业的责任,就要以想推就推,任意胡为了。<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 得违反行政法规的规定。"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 的义务。
按此规定,劳动关系双方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平等的基础上提出或接受变更合同要求,一方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 二是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变更;三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且变更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不能违法。
根据你的情况,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用人单位未与六名职工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让其下岗,违背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同时,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们后, 以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欲变更 其工作岗位时,应同劳动者协商,只有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不能随意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 2003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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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山
- 不能胜任新工作岗位――不能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果你不同意新的工作岗位,原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用调换工作岗位的手段来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一种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同不能说变就变,如果这样单位里的职工就可以就用,想辞就辞;企业的责任,就要以想推就推,任意胡为了。<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 得违反行政法规的规定。"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 的义务。
按此规定,劳动关系双方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平等的基础上提出或接受变更合同要求,一方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 二是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变更;三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且变更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不能违法。
根据你的情况,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让其违背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同时,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们后, 以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欲变更 其工作岗位时,应同劳动者协商,只有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否则不能随意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 2003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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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可 以
- 2003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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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可 以
- 2003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