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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先生:您好!我有一些法律问题想向您请教一下。我有一位长辈,在今年7月份不慎于工作期间突发心肌梗塞,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司已经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予了补偿,由于公司给员工买了工伤保险,便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保险公司方面却以疾病死亡为由,不承认其为工伤。由此我查阅了相关资料,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属于工伤范围,那么我想问一下,象我长辈这种情况究竟是否属于工伤?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 200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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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没有任何补偿的
- 200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