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ugu
- 杨律师,你好: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今年寻找工作的过程中,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于签订之日起成立,但到2002年7月1日生效.但我并未与该公司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一式三份).之后我与另外一家公司签订了正式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因此想解除与第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这份劳动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
请问,作为在校学生,在毕业派遣之前,我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如果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具体的解除手续以及合适的赔偿金额应是多少?谢谢
- 2002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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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认为是无效的。
- 2002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