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nnis
- 我在公司工作了五年,是上夜班的,做一天休一天,每天从16:30开始上班,第二天7:30下班,连续工作15个小时,我每月除了基本工资和夜班费,从来没拿到过加班费。我的问题是:①公司是否应该补偿我五年以来的加班费?②我的基本工资是300元,浮动工资是600元,我公司规定加班8小时加班费为20元,是否合理?③夜班加班除了加班费是否还有夜班费?④我每月加班最少49小时,大大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是否能对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提出控告?谢谢!
- 200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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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①应该②不合理③还有夜班费。④能对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提出控告。
- 200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