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牟琼
- 我原来就职的公司是国有企业,今年8月份公司改制为股份制,原来签定的5年合同要重新签定,现在只是签了一个意向协议:
1--公司就书面告知我们会给我们赔偿金,但是强调是要在合同期5年后才能拿到。但是我现在要辞职了,轻问我是否可以拿到公司的赔偿金抵销违约金呢?
2--从今年1月份到现在12月份,公司就每月扣除了我40%的工资,如果我离职,我是否可以拿到11个月被公司扣除的40%的工资呢?
- 2002年12月08日
-
-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请与律师直接电话联系咨询为好。
- 2002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