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小华
- 杨律师,你好!
我于2002年8月份和一家建筑公司签了5年的用工合同,经过一年半的工作,我实在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了,因为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从来没在晚上9:30前休息过,每天都是加班的,白天搞施工晚上做资料和预算。我于2004年新年后提出辞职但公司说叫项目经理同意才行,我于是跟项目经理提出辞职但他不同意,另外项目经理还欠我20000元钱,毕业证,预算员资格证书和证也不还给我。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我是想通过正当手续离职的,我想请问一下我的毕业证和预算员资格证书及证公司是否当无条件还给我。
- 2004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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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应当给你的
- 2004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