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丹
- 我是一名外地毕业的大学生,最近受聘于一家公司,经过一周的考核,公司决定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有一个前提,就是让我在本地的亲戚为我担保,担保责任主要是两条,一是如果有贪污挪用公款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担保人承担,二是如果故意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恶意行为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注明上述两条是在找不到被担保人的情况下担保人要负担保责任。我不知道这么做是不是符合劳动法,另外我只想好好工作,不想作对我个人及对公司不利的行为,但公司的担保书中的内容我不知道会不会对我及我的亲戚造成什么不好的后果,单位让我下午四点给出答复,恳请您能给我一个指导,非常感谢!
- 2005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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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可以要求的
- 200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