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忠发
-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当初签约的时候签了5年,但是公司一直没把合同给我们,而且还压俩月工资,第一年,没有任何保险,就算负工伤也和企业没关系,来了以后3个月就休过3个周日,其他时候都上班,但是没加班费,请问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拿回档案.顺便问一下,档案真的那么重要吗,具体有什么作用.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 200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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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公司以上做法均违反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第32条,你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 200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