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晓涛
- 律师好:
我是今年刚毕业的,与公司签了就业协议,还没签约。我只工作了20天就因为不适应向公司辞职。试用期为3个月,我看了劳动法第32条规定,在试用期内员工可以向公司辞职的。可是公司说理由不充分,32条只说可以向公司辞职,公司有不同意的权利,故不同意辞职,不给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可是我现在找到另一家公司急需用档案,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找律师能打赢官司吗?公司给答复需要多少时间?
- 2005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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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公司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打官司是否能赢,得看了你的合同后才能确定。
- 2005年09月03日
- 张晓涛
- 律师你好
谢谢你的回复,我现在只跟公司签了学校发的一式四份的就业协议,没有签协议的附加条款,更没有签劳动合同。在这中情况下,我能打赢官司吗?
- 1970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