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lin
- 您好,我跟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提出了辞职(口头的,未满30天),单位要求我付赔偿金,包括为我提供的住房的房租,今年全年的旅游费和当初为我办理户口的费用,我觉得这些赔偿金并不合理,但是如果不缴赔偿金,单位就不放我的档案,我无法去新公司报到,现在只能同意交钱。
我想请问一下:单位要求我支付的赔偿金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在支付之后,能否再要回来?
- 2007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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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公司的要求不合理。你如果给的话想要回的话,首先你要证明公司的要求不合理,而且还要证明单位收了你的钱。
- 2007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