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蕾
- 杨律师:
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下.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不过没有跟他们签劳动合同,之前去这家公司上班,这公司的老板也没说的很清楚公司的上班时间,说的很模糊,做了之后发现他们经常性要加班,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加班的时候一个月估计有60-70多小时,有时候连续会出现7-8小时的加班.后来因为工作上跟老板合同的不是很愉快,我就辞职了.
目前养老保险的卡财务已经还我了,但还挂在原先公司.
我辞职后还有几天的工资他们也没跟我结算.
那我保险卡先不去取消,到时候工资也不用发了,就算抵过.
这样的操作会产生法律问题吗??
请回复为盼
- 2007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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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恩 建议你与公司协商解决 律师认为并不是一回事情的
- 2007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