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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资的服装厂经常加班,薪酬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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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冰泪儿
你好,我的女朋友在青岛的一家韩资的服装厂工作,入厂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厂方说要三个月的适用期,现在刚上了两个月,因为在那里工作加班太厉害,几乎每天上班大概在十五六个小时,甚至有通宵,而且待遇比较低,跟厂方说了之后,他们却压了一个月工资,而且不原支付,我们该怎么办?适用期的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可以拒绝加班吗?
2006年07月14日
贾富春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1.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单独约定试用期也是违法的.你女朋友现在与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2.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加班的时间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除了法定的一些情形,员工可以拒绝加班;
3.单位扣发工资也是违法,必须支付,并加罚相当扣发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也可以据此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
2006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