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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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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和一家公司签了三方,并约定了违约金。毕业后到该公司报到,但上班一个多月并拿了一个月工资了,该公司还是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然后我觉得该公司压力太大想离开该公司,公司要求我按三方的要求赔偿违约金,理由是三方协议是到签订劳动合同时才终止的。后来我查看劳动法,跟公司提出上班一个多月不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公司一开始辩称我是在实习期不是试用期,不适用该条例,后来又说可以支付双倍工资补偿,但我要离职还是要按照三方协议里的要求赔偿违约金。请问这样合法吗?总觉得公司这种做法太欺负人了。
2010年08月10日
刘昊斌
联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央电视台东方名家特邀讲师
公司超过一个月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双倍工资。
单位要求你按照三方协议支付违约金,于法无据。如果单位坚持要你支付违约金,你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已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0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