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祁
- 正常生育产假应该有几个月?
薪资和社保单位应该付几个月?
哺乳期应该有多久?
每天上班几个小时?
社保应该由公司承担吗?
- 2007年01月30日
-
-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女职工劳动保护》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产假哺乳期间属于法定带薪假期,视作提供正常劳动,应当发放全额工资。
- 2007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