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植
- 我于09年1月24日向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受理了我的申请,并于09年3月2日开庭审理,3月6日发出裁决书,但是我没有收到裁决书,直到3月20日被申诉方打电话来,我才知道裁决已发出,我与仲裁员核对了留在劳动争议仲裁委的联系地址,准确无误,且开庭通知书也是用挂号寄出的,我收到了,裁决书用挂号寄出我却没收到,我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去领取裁决书,他们却不给裁决书原件,也不给收到裁决书的时间证明,要我到邮局去查,去取证。使我失去了上诉的可能,请问,我该怎么办?
- 2009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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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富春
- 北京道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著名劳动法专家
- 以您的情况来看,你可以让仲裁员给您开具证明,查询确切的收到裁决书时间,才能到法院上诉。
- 2009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