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稻草
- 高律师:你好!我自2004.4在私营企业工作,就缴纳三金。2004年10月后转到另一私营企业工作至今,快一年半了,他们也没有帮我交纳三金,是否就象征着我们是没有保障的呢?今年开年的时候,由于这一原因公司走了4人,请问公司有没有规定说是在工作多久后一定要帮员工缴纳三金呢?我如果现在要结婚了,是不是也没有婚假产假之类的待遇呢?我是否可以告这家公司呢?还有我离开这公司的几同事连这月的工资都没有了,他们受法律保护吗?
- 2006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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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纳社会保险是最单位的基本义务,属于强制性的,只要进入单位之日起就应当为你缴纳。
你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 2006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