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uyue
- 律师您好:
我在一个留学中介工作,我工作了一个月,但劳动合同一直未签定立。结完本月工资后,公司先以我曾经在同事中传言,说公司高层有变动为由,提出不再留用,让我立即离职。(但此话我从未讲过)。后我与公司争执,让他们提供人证与物证。后公司又改口说不是因为这个,是因为不适合这份工作,但我在此行业内已有2年工作经验,而且工作业绩较好。我让他们提出不适合的理由,他们也没有说出什么。我们也没有上社会保险。请问您我可以向他们追究什么责任?谢谢
- 200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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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
- 2004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