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先生
- 律师您好:
我原在建行工作,一直没转正,但是和我一样的我们一批人被转成了我们当地市级建行承认的正式工。可是在省级建行是不认的,是当成临时工管理的。现如今我已买断了。可是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却少得可怜。我是1991年上建行工作的,可是单位从1996年才开始给交。也没有按比例交,到 2004年共交了8年,共5000多元。每年还不到 1000元。
我想问一下律师,临时工的养老保险应怎样交,在这方面有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如果有,我就去告他,让他按比例给我补上养老保险。谢谢。
- 2004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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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认为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了,建议你以后吸取教训的
- 2004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