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齐
- 杨律师您好:
我兄妹二人自小父母双亡,父亲单位(国企)倒闭被兼并,原平房拆迁改建楼房分得一套住房(交纳成本费用)期间我读大学户口被迁出,但是由于哥哥无业购房所有费用80%以上为我打工及向同学老师借得,我于04年毕业至今一直在外地工作由我还钱,房屋装修费用及部分家具费用也是我出的,由于在外地购房所有手续及缴款都是我哥哥办理的,今年他结婚女方要求将该房产证写在她妻子的名下,我不同意,请问您房子是否有我的一半,我是同住人吗?我有权拒绝他们的行为吗?我该怎么办?
- 2008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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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手足情深呀?你在外地工作长期不居住,如果你兄妻子有这样的要求,律师建议你同意,不过你要求将你支付的款项作为借款,他们给你出借款凭据.
- 2008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