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晓华
- 尊敬的杨律师:
您好!
我是一家集体企业的职工,最近我以请求公司为我补缴养老及医疗保险为由申请了劳动仲裁(2002年公司与我们签定了待岗协议,公司承诺待岗期间给予缴纳养老及医疗保险金,直到内退,公司至今为其他职工缴纳),仲裁部门以已过时效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至今已超过了15天)。现我想放弃已过时效的部分,请求公司为我缴纳最近2个月及以后的养老及医疗保险金。请问我能重新提出仲裁申请吗?下一步我该怎么做?期待您的答复,谢谢您!
- 2004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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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律师
- 律师建议你提起民事诉讼(就不服仲裁裁决)
- 2004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