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濯丽敏
-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是07年到的一家私企公司,到现在也没有和我签订合同,这家是个体老板,手下还有一个公司,今年又把我调到另一个公司,现在不想用我,我有什么可以挽回的损失吗?
- 2010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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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昊斌
- 联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央电视台东方名家特邀讲师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你与单位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老板如无理由终止事实劳动关系,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建议你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单位的违法行为或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 2010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