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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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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
我是2007年8月跟公司签的合同,合同期限是5年,合同上规定如果提前离开公司,要缴纳一年之内平均工资的2倍,我想问的是2009年6月时我想辞职,还用缴纳违约金吗?2007年签的合同在2009年时是否延续使用呢?(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实施后.)
2009年06月01日
张驰
你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30天后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都已经解除。用人单位应为你办理手续。
2009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