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wm
- 张律师/史律师: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职现任公司里一年多不满两年,(2006年4月份至今)。现公司因某种原因,想调职我去其他部门工作,我是否有权拒绝接受调职?在我所签定的劳动合同里如果有注明
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等公司内部追加的条款,我拒绝接受的话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公司以此来要求我主动辞职,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我应该怎样来保护我的权益?如果公司决定辞退
我的话,我应该得到怎样相应的赔偿?赔偿金是按照满一年算还是按满两年算?
以上感谢为盼!
- 2007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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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德
- 张立德 律师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 1、可以拒绝。如双方合同约定了单位的调岗权,用人单位需证明调岗合理性,否则,企业单方调岗违法。如引发争议,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辞职不需要理由,如双方存在劳动合同,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如无劳动合同,可随时提出辞职。注意保留能证明单位收到您辞职信的相关证据。
3、如单位辞退,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2007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