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建怀
- 本人与1993年调入交通局,工作三年后单位提出每个职工须交5000元钱方能有上班的资格。因本人没有能力交付5000元,之后一直在家休息。现在本人一直在深圳打工。最近听家人来电说单位给职工买断工龄,和我一批下岗的职工都买断了,我在深圳打工未能回去办理买断事宜,单位开始说必须要本人来办理,后来竟然干脆登报算我自动辞职。请问:单位是否有权在我不在时赖掉我的买断工龄费而开除我???
- 2005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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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雪松律师
- 单位的单方行为无效,你的劳动合同问题应当依法解决,而不能由单位单方面设定时限,建议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有不明之处,请联络本人.
- 200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