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世斌
- 陈律师:
前两天我接到原工厂的通知,要我15号回厂报道,工作另行安排。我在原国企时,单位没有与我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有毕业时的一个就业协议。另我已经在北京结婚,我爱人是北京的,问1、我是否可以不回去,在北京等待劳动仲裁?如果不回去应当怎样回复?2、我问过原厂人事部门他们知道我的情况,也知道我不可能回去,他们说我可以办调转,把档案放到人才去。要我写申请调转,如果这样厂里是不是就可以免除对我的工伤补偿和工龄补偿金。3、劳动仲裁是不是没有法律效力啊!即使有结果是不是也不能强制执行啊。最终如果要拿到补偿金是不是还要去起诉?
谢谢!
- 200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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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劳动仲裁后,如果双方均未到法院起诉,超过15日后,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你有工伤?是几级?没说清楚。国家对有工伤的职工有特别的保护。
- 200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