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小姐
- 律师你好!
我是浙江的,我爸在单位工作十三年,一直都没有买社保,现得胃癌.与单位多次协商未果(劳动局有出面调解)最后只拿到单位给的二万块钱(单位说这是出于同情的补助,不是给报销的医疗费用)现在我们的医疗费用实在无力承担,我们应该怎么办?怎样维权?希望您能帮帮我,谢谢!
- 2009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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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驰
- 你好: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后,因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因未缴社会保险,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 2009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