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oxin
- 杨律师:
您好!
我有一些问题想请教一下,我和我老公于去年2006年6月结婚,今年在4月他突然就提出要离婚,而且之前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也没有吵架什么的.他什么都不要,我们一起共同出钱买了套按揭房,首付了三成.现在我面临的问题有二:第一,我们的离婚协议中有说明财产的问题,这个只是到民政局备个案就可以了吗?还是说必须要到国家认可的公证处公证才起法律作用.第二,因当时办房产证时是写的两个人的名字,我要如何办理这个手续,把名字改成我一个人的呢.以上请回复我,谢谢!!
- 2007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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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东升
- 你这个不是劳动法律问题的 具体咨询当地律师即可
- 2007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