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雪
- 杨先生,您好!
我是某国营企业的一名女职工,控股该公司的股东又重新成立了一家公司B,我被派往B公司工作,但我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都在原公司。
现原公司鼓励职工分流,也即就是要在B公司工作的员工必须和原公司买断。不巧的是我刚有了身孕,请问,如果我和原公司买断,公司应该补偿我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工资费用吗?我和B公司还没有签劳动用工合同,如果买断以后,公司可以不要我上班吗?
我的邮箱是:wlmyxxy@vip.sina.com . 急盼您的回复。谢谢!
- 2004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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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仁律师事务所杨东升
- 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
- 2004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