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明锦志
- 律师您好!
我是2004年的退役士兵,2005年11月安排在贵阳一国企单位就业。工厂环境不错,就是收入甚微,有时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现有一家国企 与地方政府合资组建的实体,不知道属于哪种类型的实体,是国企还是什么?假如我进去了,我在原单位享受和交纳的各种保险金该怎么办?是否还能继续享受?工龄还能从原参加工作之日计算吗?我实在把握不准,敬请律师您帮助解难。谢谢!
- 2007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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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殿生
-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 原来已经交纳的社会保险当然还是归你所有。如果单位还在原来的市县,你所交纳的社会保险不用转移。
你的工龄只与你是否继续工作有关,而与你在什么性质的单位没有多大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原来是连续的,你调到新单位后,仍是连续的。
- 2007年01月17日